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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五外联动”扩大制度型开放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4-05-14 00:00
■ 刘伟丽 方晓萌
提要
“五外联动”不仅是广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系统部署,也是打造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
集聚性是“五外联动”的关键特征。“五外联动”依赖于良好的产业集群基础,通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划布局,以集群式的发展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
广东省委、省政府最近发布了《关于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 对在新起点上广东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广东要尽快建立与“五外联动”相适应的制度型开放支撑体系,加快“五外联动”落地。
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
“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部分的重要表述。4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中国对外开放已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逐渐向更深层次的制度型开放转变。制度型开放是适应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相关国际公约、《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等,我国通过主动清理、修订、制定法律规则推动法治建设,并作出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与系统部署,“以开放促改革”成效更加明显。
制度型开放是建立联动型世界经济的基础保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通过与国际经贸规则衔接,可以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提升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可持续性,推进我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将自身发展同世界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说,制度型开放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促进区域共同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也为国际经贸领域联动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深刻把握“五外联动”着力点
今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五外联动”不仅是广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系统部署,也是打造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
“五外联动”的重要属性是联动性。从发挥联动效应来看,“五外联动”即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通过互动协作产生合力。联动的原因在于联动多方具有互补性和差异性。它们在彼此优势基础上互补发展,共同支撑对外经贸体系。从实际情况看,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发展并不均衡,外包、外智的发展相较于外贸、外资、外经稍显不足。从联动机制来看,主要通过内部的交叉联动带动整体的复合联动,例如外资与外贸的共振效应、“引资”的“引智”的促进效应等。
集聚性是“五外联动”的关键特征。“五外联动”依赖于良好的产业集群基础,通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划布局,以集群式的发展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五外联动”以打造要素集聚和资源配置的平台与枢纽区域,推动人才、技术、金融、数据等高端要素集聚,做强外贸龙头企业,创造投资新机遇,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支持企业“走出去”。
“五外联动”应突出示范性功能。“五外联动”发展应以广东之策为国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路。及时发现解决“五外联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在打造重大海外工程、自贸区联动建设、粤港澳深度合作、开放领域改革试点、产业转移与优化升级等方面持续输出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制造强国、贸易强国、质量强国建设贡献“广东方案”。
以制度性开放推动“五外联动”的具体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主体活力。广东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外资设立研发中心,因地制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聚焦市场主体准入意愿强烈的行业领域、推动地域发展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对接国际标准和规则,并围绕试点更大力度的在市场准入上先行先试。在放宽准入基础上实现市场准营,提供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立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完善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扩大“一网通办”平台业态范围并制定平台规范,以此增强企业信心。提升监管效能,进行包括资金实际到位率、外资业绩、外资盈利能力、外资技术水平等方面地利用外资质量监管,完善外商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和外资风险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制度创新。从主体诉求和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出发,促进政府、市场、社会达成共识,最终形成新的规则。推进自贸区差异化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鼓励新金融服务开放试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总结制度创新经验。在更广领域推进规则体制、标准体系衔接,探索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支持在金融监管、人民币国际化、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进行首创性改革,从而建立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在更深层次推进制度创新,牵头制定如数字贸易国际标准等新标准,推动医药研发外包公司资质认证标准等国内现有标准向国际质量标准体系靠拢。
加强政策协调,释放外溢效应。落实已出台政策,并针对经贸领域形势储备新政策,推动增量政策与存量政策共同发力。以“五外联动”为核心,协调联动产业政策、创新政策、竞争政策、人才政策、环保政策等各项政策,发挥政策合力。经济性政策与非经济性政策应审慎组合,考虑政策叠加成本收益,并分阶段进行政策组合评估。推进国际间政策协调,多方共同磋商涉外法律法规中国际法部分,例如推动国际投资、知识产权转让与交易、网络安全等领域达成共识、制定规则,通过建章立制方式,以法治手段保障“五外联动”。
促进交流互鉴,解决壁垒难题。发挥自贸区扇面枢纽作用,高质量衔接CPTPP和DEPA经贸规则,增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经济腹地联动,实现梯度转移。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网络化制度构建,促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东盟的常态化合作。加深与国际机构的合作交流,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境外博览会,提升广交会、高交会、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等展会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畅通“五外联动”渠道。设置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分模块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通过数字化应用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政企合力提升联动效率。【本文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主题委托项目“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坚持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释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GD23WTD03-20)资助】
(刘伟丽: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深圳大学中国质量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方晓萌: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